日前,广西标准化协会发布了关于征求团体标准《果酒质量要求 火龙果酒》(征求意见稿)意见的通知,要求于2023年5月20日前将书面意见以电子邮件(guangxibiaoxie@163.com)形式反馈至广西标准化协会。
随着近年来人们的健康观念不断增强,以及以女性群体为代表的新一代消费者对微醺饮酒需求增加,果酒凭借度数低、酸甜适口的特点进一步打开市场,并一路高歌猛进。数据显示,2020年,我国果酒销量约为13.63万吨,同比增长14.1%,预计2021年达到14万吨左右。另据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计数据显示,截至2021年底,我国果酒生产企业已超过5000家,年产值超500亿元,果酒企业逐年增长推动果酒品类发展。
值得注意的是,果酒市场向好的同时,也进一步拉动了上游浆果产业转型升级。就拿火龙果来说,我国火龙果种植面积占世界总规模的一半以上,火龙果的产量也逐年增加。就目前而言,火龙果市场前景乐观,但随着产量增加,其价格必定有所下滑;加上近年来高端水果层出不穷,对火龙果市场造成了一定的冲击;此外,受气候、光照等因素影响,每年都有一批小果产出,这些小果往往没有商家收购,造成了较大的资源浪费。综合以上原因,火龙果产业想要获得长足发展就需要研究精深加工技术,延伸产业链条。
将火龙果加工成果酒是促进其转型升级的一大方向。不过,据了解,目前火龙果酒由于缺乏标准、加工技术不够成熟,导致市面上的火龙果酒产品良莠不齐,制约了产业进一步发展壮大。制定相关标准让企业有标可依,将有利于促进产业健康发展。
《果酒质量要求 火龙果酒》(意见稿)界定了火龙果酒以及发酵型火龙果酒的定义。前者指的是,以火龙果或火龙果汁(浆)为主要原料,加入其它水果或果汁(浆)共同发酵或以火龙果酒为主,加入其它果酒调配而成的果酒;后者指的是,以火龙果或火龙果汁(浆)为原料,经全部或部分酒精发酵酿制而成的,含有一定酒精度的发酵酒。
此外,意见稿还规定了火龙果酒的产品分类、原辅料、感官指标、理化指标、净含量、安全指标等要求,描述了检测方法、检验规则和标志、包装、运输及储存等方面内容。 其中,在“要求”方面,对火龙果酒的原辅料、感官指标、理化指标、净含量、食品安全要求以及生产过程卫生要求作出规定。同时,检验方法则涉及感官要求、酒精度、理化要求、总酸、甲醇、净含量等指标。(详细信息可在下文附件查看)